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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龙子湖新能源实验室气相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询价公告

发布时间:2023-06-30 11:15:21

 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龙子湖新能源实验室现就气相质谱联用仪进行询价采购,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。

一、项目概况

  1、项目名称:气相质谱联用仪

  2、项目编号:LNE-YS-2023051

  3、数量、规格、技术要求等描述:

  数量:1台

  规格及技术要求:

气相色谱 操作温度范围:室温以上2℃~450℃
1、 可设定升温速率:±250℃/min,持程序降温(无需升级)
2、程序升温的阶数:32阶33平台
3、温度设定精度:0.1℃;
4、控温精度:设定值(K) ± 1% (可校准至0.01℃)温度稳定性:周围温度每变化1℃,柱温箱温度变化小于0.01℃
5、冷却速度:从 450 降到 50℃≤3.4min(204s)
6、最大运行时间:9999.99分钟
7、可配合Twin Line System双柱系统、在无需人为干预的情况下实现两根色谱柱的切换使用,最大提升分析效率。
8、分流不分流进样口流量/压力控制段数不小于7阶
自动进样器 多功能二合一自动进样器
2ml不低于160位
20ml 不低于45位
质谱 EI离子源
1. 配备预四极的高精度全金属四极杆,无需控温可打磨维护,非全金属四级杆需额外配4套备用四级杆。
2. EI Scan(氦气):1pg,八氟萘 OFN ,m/z 272,S/N ≥ 2000;须采用30米毛细柱进行验收。
3. EI Scan(氢气):1pg,八氟萘 OFN,m/z 272,S/N≥300;
4. IDL(SIM):IDL ≤1 fg(100 fg,OFN, 8次连续进样,272m/z,峰面积RSD 3.4%)。

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
  1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;

  2、供应商如果提供的是进口设备,须具有所采购货物的进出口经营资质;

  3、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;

  4、信用信息查询等相关证明材料;

  5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三、报名及报价单递交

  1、凡有意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,请于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6日17:00,将相关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提交至:ys@lnelab.ac.cn,所需提交文件如下:

  (1)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;

  (2)进出口经营资质(如提供的是进口设备);

  (3)经办人授权委托书、身份证复印件;

  (4)售后服务承诺函;

  (5)信用信息查询等相关证明材料:

  在“信用中国”(www.creditchina.gov.cn)上的“失信被执行人”、“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”、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”等相关查询内容截图(截图应显示查询时间,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时间)并加盖单位公章;

  (6)近三年(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与投标产品类似的销售业绩合同及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;

  (7)报价单(含配置)。

  备注:请将上述(1)-(7)项打包成一个文件发至指定邮箱。

  2、公告时间: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6日

四、联系方式

  联系人:董老师 0371-58675868

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郑老师 0371-66683371

  龙子湖新能源实验室

  2023年6月30日